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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公告
標題 公告有關教師之配偶任職於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,奉派至大陸地區工作,尚不符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7款之規定
發布日期 2013/9/14
發布單位 人事室
點閱次數 9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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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公文(pdf檔)
教育部函(pdf檔)